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淮南市建筑业协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本办法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方为有效。
一、本协会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;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。
二、选举方式: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选举。
三、选举采用先酝酿候选人名单,然后对候选人名单集体表决,不对每个人单独表决。
四、表决时,反对票和弃权票之和不超过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1/2,即可通过。
五、大会选举设总计票人1名(由大会主持人兼任),计票人2名。设监票人2名,负责对选举过程和计票结果进行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