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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—2020 年全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系统“徽匠”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

来源:  发布时间:2020-07-21  浏览量:0  返回上一页
安 徽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
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文件


建会〔2020〕53 号
关于开展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—2020 年全省住房
和城乡建设系统“徽匠”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
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、人力资源
和社会保障局,有关单位:
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
精神,推进技工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,根据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印
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皖政〔2017〕54 号)和
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管
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8〕237 号)、《关于组织开展
全省职业技能大赛 2020 年省级竞赛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社明电
〔2020〕78 号)等文件要求,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
工匠精神,切实加强我省建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,广泛开展岗位
练兵,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,经
研究,决定开展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—2020 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
设系统“徽匠”职业技能竞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竞赛工种
砌筑工、混凝土工、电工、焊工、燃气具安装维修工、构件
装配工、灌浆工、构件制作工、城镇污水处理工、水环境监测员、
水处理工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等 12 个工种。
二、竞赛名称
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—2020 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×
××(工种名称)“徽匠”职业技能竞赛。
三、组织机构
竞赛组织机构见附件。
四、参赛条件
(一)参赛选手条件: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签订
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(其中,焊工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
格证)均可报名参加竞赛。已通过职工技能竞赛获得“安徽省五一
劳动奖章”、“安徽省技术能手”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再作
为选手参加本次竞赛。
(二)参赛组队:原则上各省辖市(省直管县、市)住房和
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、人社部门、建设工会负责以市为单位组织开
展本地区选拔,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每个工种可选拔组建 1
个代表队参加省级竞赛决赛,省属单位、驻皖中央管理企业可单
独组队参加省级竞赛决赛。每工种代表队限报 3 名选手。具体情
况由承办单位根据工种实际确定。
各市(县)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、人社部门、建设工会
- 2 -可根据各竞赛工种实际,负责做好各地选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选拔赛阶段的竞赛方式及优胜人员奖励措施由各市主办部门研究
确定。
五、竞赛内容
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,由承
办单位按照或参照相关职业(工种)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(三
级)要求命题。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,其中理
论知识成绩占 30%,实际操作成绩占 70%,合并计算总成绩。若总
分相同以实际操作考试成绩高者为先;若仍相同,实际操作考试
用时短者为先。选拔赛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考试,实操考试评
分标准由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则制定。
六、时间地点
各地选拔赛原则上于 2020 年 8 月底前结束,省级决赛在 10
月底前结束。省级各赛项决赛地点由各承办单位确定,有关事宜
另行通知。
七、竞赛经费
竞赛活动经费按照《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》执
行,以承办、协办单位自筹为主。
八、表彰奖励
(一)团体奖
各赛项团体奖以代表队为单位,设一等奖 1 名,二等奖 2 名,
三等奖 3 名,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人
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相关文件规定颁发荣誉证书。
(二)个人奖
- 3 -1.各赛项设一等奖 1 名、二等奖 2 名、三等奖 3 名、优秀奖
若干名,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相
关文件规定颁发荣誉证书。
2.获得各赛项第一名的选手,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
请授予“安徽省技术能手”称号。
3.参加砌筑工、混凝土工、电工、焊工 4 个工种竞赛的选手,
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合格,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。
其中,排名前 15%的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,已有技师职
业资格的,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;排名 16%-30%的选手,已
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,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。混凝土工最高晋升
至高级工职业资格,砌筑工最高晋升至技师职业资格。
4.分别给予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选手 3000 元、2000 元、
1000 元奖励。其中经核准授予“安徽省技术能手”称号的,按 5000
元执行,不再给予该赛项的名次奖金。奖励费用由各承办单位按
照相关文件规定支付。
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城乡建设局)、
人社局可参照本通知,制定相应表彰奖励政策,开展表彰奖励。
九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要切实加
强对竞赛工作的领导,成立选拔赛组织机构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门要发挥牵头作用,会同人社等部门在组织、人员、资金等方面
做好保障,切实做好参加省级决赛选手的选拔和推荐工作。
(二)高效务实推进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开
展“徽匠”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,按照总体工作部署,本着
- 4 -勤俭节约、规范有序、公平公正、安全稳定的原则,且要始终落
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,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、扎扎实实开
展。要加强对竞赛活动的跟踪服务指导,及时总结推广组织工作
中的好做法、好经验。
(三)建立激励机制。按照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重的原则,
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竞赛活动过
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相应表彰,并纳入系统文明
行业创建活动推选范围。
(四)加大宣传力度。各地可邀请新闻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报
道活动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开辟竞赛
专栏,及时报道竞赛活动开展情况,大力宣传劳动竞赛中涌现出
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。各地、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宣传引导,积极
营造“徽匠”技能竞赛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,充分激发广大建设
者的自豪感和劳动热情,为完成全年建设任务贡献力量。
各地、各单位于 7 月 30 日前将拟参加竞赛工种情况报承办单
位竞赛工种的联系人。各承办单位制定的竞赛方案要于竞赛前 10
天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。
十、联系方式
(一)砌筑工竞赛联系人:许家宏,电话:13805601098;
(二)混凝土工竞赛联系人:杨德云,电话:18955193380;
(三)电工竞赛联系人:翟泉 ,电话:15357912277;
(四)焊工竞赛联系人:黄世碰 ,电话:17764439736;
(五)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竞赛联系人:李升,电话:
13965077948 ;
- 5 -(六)构件装配工竞赛联系人:何靖南,电话:17775065165;
(七)灌浆工竞赛联系人:何靖南,电话:17775065165;
(八)构件制作工竞赛联系人:何靖南,电话:17775065165;
(九)城镇污水处理工竞赛联系人:程中梅,电话:
18705656665;
(十)水环境监测员竞赛联系人:程中梅、赵振东,电话:
18705656665,13721080120;
(十一)水处理工竞赛联系人:赵振东,电话:13721080120 ;
(十二)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竞赛(职工组)联系人:李仪,
电话:17755192267;
省建设建材工会(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“徽匠”职业技能竞
赛办公室)联系人:邱亮,QQ 群:317250549,0551-62871232,
15555170366
十一、监督电话(工作日时间)
接受社会监督电话:0551-62871232、0551-62871525
附件: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—2020 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
统“徽匠”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
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0 年 7 月 7 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- 6 -- 7 -
附件
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—2020 年全省住房和城乡
建设系统“徽匠”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
一、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“徽匠”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
主任委员:
贺懋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、厅长
副主任委员:
陈扬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
刘少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
员:
王晓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处长
王立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
严 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
汪恭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
刘 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监督处处长
何以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
姚继冬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处长
刘晓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
王 海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
程德旺 省建设建材工会(厅文明办)主任- 8 -
办公室 :
主 任:
程德旺(兼)省建设建材工会(厅文明办)主任
副主任:
辛 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二级调研员
李长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二级调研员
程武剑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
刘继朝 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
邱 亮 省建设建材工会(厅文明办)四级调研员
成 员:
许家宏、杨德云、李 升、翟 泉、黄世碰、 张
璐、程中
梅、李 仪
二、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
主办单位: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
会保障厅
(一)承办单位:安徽省建筑业协会
竞赛工种:砌筑工、混凝土工
(二)承办单位: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
竞赛工种:电工
(三)承办单位:安徽省安装和机械设备协会
竞赛工种:焊工
(四)承办单位:安徽省燃气协会竞赛工种:燃气具安装维修工
(五)承办单位:安徽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
竞赛工种:构件装配工、灌浆工、构件制作工
(六)承办单位: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
竞赛工种:城镇污水处理工
(七)承办单位: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、安徽省城镇供水协
竞赛工种:水环境监测员
(八)承办单位:安徽省城镇供水协会
竞赛工种:水处理工
(九)承办单位: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
竞赛工种: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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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
2020 年 7 月 7 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