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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淮南市优秀建筑企业、优秀监理企业,优秀项目经理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选办法》的通知

来源:淮南市建筑业协会  发布时间:2017-12-06  浏览量:0  返回上一页

关于印发《淮南市优秀建筑企业优秀监理企业优秀项目经理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选办法》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淮建协【2017】7号



    各会员单位:

现将《淮南市优秀建筑企业、优秀监理企业,优秀项目经理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选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原淮建协【2012】08号《淮南市优秀建筑企业、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》停止执行。

附:《淮南市优秀建筑企业、优秀监理企业,优秀项目经理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选办法》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0一七年十二月五日

 

抄报:安徽省建筑业协会,淮南市建管处


淮南市优秀建筑企业优秀监理企业;优秀项目经理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选办法


第一章  总则

第一条  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、监理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,促进我市建筑、监理业科学发展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淮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、监理企业,优秀项目经理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每年评选一次,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。

第三条  淮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、监理企业,优秀项目经理、总监理工程师评选,由符合条件的对象自愿申报。向上级协会推荐评优的,原则上从评选年度获奖中优选。

第四条  凡在淮南市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、监理企业,并为淮南市建筑业协会正式会员,均可申报。


第二章  申报条件

第五条  淮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的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遵章守法,依法经营,严格执行行业自律公约;

2、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,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,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全市建筑行业的先进水平;

3、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,通过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,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行为,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。

4、质量、安全管理、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
⑴ 年度至少有一项竣工工程,并一次性验收合格,有一项及以上工程获市优质工程奖,或业绩达到资质等级要求,即一级企业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;二级企业企业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;三级企业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。

⑵ 年度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质量、安全事故,有一项及以上工程获市级以上“安全标化工地”。

5、遵守协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,支持协会工作,按时缴纳会费,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。

第六条  淮南市优秀监理业企业的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、技术规范标准,依法经营。

2、企业市场行为规范,坚持公平竞争,信守合同,自觉维护监理市场秩序、行业信誉,注重执业道德建设。

3、企业有明确的经营方针,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,质量安全责任落实,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专业配套,到岗到位,尽职尽责,服务优良,业主满意。

4、质量、安全管理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
  (1)年度至少有一项所监理的工程竣工,并一次性验收合格,有一项及以上工程获市优质工程奖;

2)年度内所监理的工程没有因监理责任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,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,无市级及以上行政处罚记录。有一项及以上工程获市级以上“安全标化工地”。

5、遵守协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,支持协会工作,按时缴纳会费,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。

第七条  淮南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遵章守法,清正廉洁,恪守职业道德;

2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年度担任项目经理,近三年内有竣工项目;

3、取得建筑业二级(含二级)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或注册建造师(含有效期内临时证书)职业资格;

4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,在建工程无质量事故,竣工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;

5、施工现场管理好,实现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。年度施工的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;

6、近三年内有一项工程获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或市级以上“安全标化工地”。

第八条  淮南市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遵纪守法,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、规程和标准。

   2、年度有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总监理工程师。近三年内有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竣工项目。

3、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(含有效期内临时证书)且在有效期内。

  4、所监理的在建工程无质量事故,竣工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;

  5、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;

     6、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或市级及以上“安全标化工地”。


第三章  申报材料

第九条  申报淮南市优秀建筑企业、优秀监理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:

1、淮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、优秀监理企业申报表;

2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;

3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;

4、企业年度统计报表;

5、企业年度获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和“安全标化工地”证书的复印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;

6、年度企业或个人在诚信和各类社会荣誉等方面的奖励证书复印件。

第十条  申报淮南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、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以下资料:

1、淮南市建筑企业优秀项目经理、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表。

2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(含有效期内临时证书)复印件;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(含有效期内临时证书)复印件。

3、年度负责施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、工程承包合同书、聘任为该工程项目经理的文件(聘书)复印件;监理企业工程监理合同书、聘任为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文件(聘书)复印件。

4、年度负责施工的工程竣工验收单复印件、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和“安全标化工地”证书复印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。

第十一条  申报资料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,材料内容完整,真实可靠。电子版文件同时上报。


第四  评审程序

第十二条  成立淮南市优秀建筑、监理企业,优秀项目经理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审委员会。评审委员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。

第十三条  淮南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申报材料初审,经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,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。

第十四条  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结束后,由协会秘书处将评审意见汇总,在淮南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予以公示。

第十五条  公示结束后,由协会秘书处将评审和公示情况汇总,提交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核,确定表彰对象建议名单,报市建管处。      


第五章  奖励和处罚

第十六条  由市建管处对表彰名单审核确认,发文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。

第十七条  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荣誉称号的,经查实后取消其称号,收回证书和奖牌,五年内取消参选资格。


第六章  附则

第十八条  本办法由淮南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。

第十九条  本办法颁布之日起施行。原淮建协【2012】08号《淮南市优秀建筑企业、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》停止执行。

附件:1、淮南市优秀建筑企业申报表.doc

         2、淮南市优秀监理企业申报表.doc

         3、淮南市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.doc

         4、淮南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经理申报表.doc

         5、淮南市建筑业协会评审优秀建筑、监理企业,优秀项目经理、总监理工程师专家库评审专家产生办法.doc